HEADER_START
HEADER_END
头条 > 保险 > 正文

性价比超高的网红保险,不在产品销售区域能买吗?

2021-05-07.爱笑de人儿

最近,一个朋友跑来找我诉苦:某重疾险特别好,重疾赔付比例高达180%,吊打全网绝大多数产品。 


他自己很想买,仔细核对了健康告知,也没啥问题。可他住在成都,并不在销售区域范围。 所以,不敢买。




一、投保时不在所列的销售区域,到底能不能买保险? 


持有同样疑问的人,我相信不在少数。 今天就给大家好好捋一捋。 我们不妨设想这样一个场景: 人在四川,想买上面这款网红重疾险,但四川并不在产品的销售区域。 为了投保,我能不能在投保时,填写销售范围内的地址(比如北京),待保单生效后再把地址改回四川? 我说了不算,你说了也不算,看看监管怎么说。 


二、关于异地投保的规定 


大家普遍会有投保地的考虑,其实是情有可原的。 根据《保险公司管理规定(2015年修订)》规定: 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。 这是明文规定。 


但是,《规定》又说了: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除外。 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、电话营销等方式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承保业务,应当符合有关规定。 换言之,互联网销售保险和电话营销保险不受上述限制。只要符合有关规定,可以跨地区经营。 


生活中,保险经营除了互联网销售和电话销售这两种方式,还有什么方式? 线下销售。 所以,监管关于能不能跨省经营的规定,与线下、线上、电话这三种销售形式有关。限制的是保险公司的销售形式。 针对的是保险公司,而不是针对投保人。 (出自2018年保监会官方平台 “消费者评论”) 


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地区限制呢? 


官方说了,因为线下跨省投保,麻烦多。线下异地投保,投保和理赔都有很多的麻烦。 以前,保险公司只要有钱,就想全国广设分公司、大铺业务。但是,过快的大面积铺设业务,很容易导致管理不善,很容易引起“群体事件”。 为了避免这些麻烦的产生,干脆不允许异地经营,直接从源头上掐断麻烦。 


三、可以异地投保 


但是,近些年,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普及,网络早已深入我们的生活。 互联网保险也异军突起。 人们只需要拿起手机,就能方便快捷的购买到保险产品。 


而且,线上买保险,很多都不需要体检;理赔也可以直接线上递交申请材料,还更加方便了。 




上述线下异地投保可能遇到的种种麻烦,互联网都解决了。 更何况,网络还能让保险公司接触到更广阔的消费人群。 保险公司也不用再像过去那样,去外地开分支机构,省下一大笔门店租金、人力等成本。 只需要有网络,就能销售。 


有的新秀保险公司更干脆,为了节省成本,给到消费者最便宜的保单,全国居然不设一家分支机构(众安保险就属于这类)。 


限制保险公司不得跨区域经营,很明显有悖于时代的发展步伐。 有鉴于此,监管及时修订了规定,这就让互联网保险并不会受到异地投保的限制,以便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。 


四、异地投保,理赔怎么办? 


异地可以投保,可还是很多人不敢异地投保。 因为他们担心理赔有麻烦:没有线下网点,以后理赔发生纠纷,我找谁评理?


我想问一句:理赔发生纠纷时,线下有网点,网点的人是帮你还是帮保险公司?是谁给网点的人发工资? 你以为理赔有纠纷,托个关系、找个网点的熟人就能赔钱了? 保单是合同,赔不赔都是看合同约定来的。 


不管是线上买还是线下买,最终决定权都在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,跟,线下网点,没什么关系。 保险公司的网点主要职能是销售,是卖保险的,而不是负责赔钱的。 


所以,与其纠结投保当地是否有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,还不如上网查查本地的保监局在哪,他才是消费者理赔维权的坚强后盾。 




五、异地投保的正确姿势 


现在我们已经知道,异地投保是完全可行的。 在具体的投保操作中,作为投保人,我们该如何异地投保呢? 


很简单,上述规定说了:如果你觉得产品适合自己,愿意异地购买,可到保险销售当地进行购买。 可到保险销售当地购买,对于线上买保险,不就是“投保时填写销售区域内地址”的意思么? 


所以,开篇的场景,填写销售当地地址(北京),后改回四川,是没有问题的。 改地址,在保险合同里,也是完全OK的——这叫保全服务。 谁也不能保证,自己一定会在购买保险的城市或地区待一辈子,难道说工作调动,换个城市就不能理赔了? 简直是荒谬。 其实,对异地投保的疑问,侧面反应了大多数人对互联网保险不够了解。 


不过,相信过不了几年,线上投保的趋势,越来越多的人会对异地投保习以为常。 线上与线下,就好比卧龙与诸葛孔明,一体两面,换个马甲难道就不认识你了? 


总之,保监会以前对投保地区的限制是针对保险公司的,旨在提高保险服务水平。绝不是要限制我们投保人阻止我们买性价比高的保单。 


让我们一起拥抱互联网时代,拥抱互联网保险吧~



文章标签
FOOTER_STARTFOOTER_END